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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警方讓港島總區沖鋒隊前線人員在執勤時配備胡椒水發射器。在2019年因修訂《逃犯條例》所引發的連場沖突后,警方有機會面對的潛在暴力場面增加,繼而開始引入低殺傷力武器。警方最新公布,在試行一款瑞士產的胡椒水發射器配備及使用計劃,務求提升止暴制亂的成效。該款發射器近距離擊中指定目標,有效射程達到7米,可連續發射4發,以刺激及限制暴力人士的行動,相較胡椒噴劑更具針對性。
警察機動部隊訓練學校警司袁永康表示,在2019年有許多違法及向警方沖擊的公眾活動,令很多公共設施、私人財產受到破壞,亦有不少警員或市民受到襲擊,甚至生命受到威脅,令警隊認為有必要增加前線低殺傷力武器的選項。有見及此,警方在參考海外經驗后,在去年正式確認胡椒水發射器為低殺傷力武器,并陸續為前線同事提供訓練。相關武器在德國、瑞士、美國,及日本均有被執法人員使用。
該款胡椒水發射器的彈藥屬藍色液體,沒有硬物打出亦無穿透性,射出的液體為辣椒油樹脂(OC),可以令身體的黏膜即時腫脹、眼睛閉合、皮膚及口鼻有灼熱感覺、如吸入會咳嗽、作嘔,而相關的藍色染料會留在指甲,皮膚和衣服上。該款發射器的撞擊力不強,所有在機動部隊受訓的人員均曾親身感受其刺激,在去年引入致今未有出現受傷報告,而根據廠方提供的指引,該款發射器可射擊頭部,但警方現時主要訓練前線人員瞄準目標的身體正中心。相對胡椒噴劑,胡椒水發射器受到風雨影響的可能性較低,亦配有紅點協助瞄準,而警方在使用相關武器后,亦有相應的清洗程序減低刺激物對已被制服人士的不適。
示范發射槍桿為橙色的胡椒水發射器(實戰是黑色槍體),現場突然刮起大風,示范人員與兩個目標人偶分別距離1.5米及5米,人員取出該款裝備,先以紅色光點瞄準人偶胸口位置,繼而射出藍色胡椒水,兩個人偶的白衣頓時染藍,但沒有其他破損。
發射器為黑色,會與致命武器分開,配置在警員的胸口位置。在地實地測試期間,港島4個警區的所有沖鋒車皆會配備胡椒水發射器,供相應的操作員使用,其后會再作檢討及評估。警方期望,引入相關武器后可以提升行動效能,確保執法人員可更專業更迅速地處理暴力場面,減低對市民的影響,亦保障執法人員的安全。
低致命性武器(Non-lethal weapons),又稱非致命性武器、失能武器、軟殺傷性武器、順從武器或者疼痛武器等,其主要功效在于使對方暫時失去戰斗力,放棄抵抗,同時又不至于讓對方死亡或產生永久性傷殘